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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2011)浦民三(知)初字第282號民事判決書,認定被告北京德霖高爾夫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德霖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實施了侵害原告丸萬株式會社第563539號“maruman”、第953622號“VERITY”、第3725892號“SHUTTLE”和第G901893號“Conductor”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判決被告北京德霖高爾夫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害原烤肉告上述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人民幣400,000元;判決被告上海德霖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原告上述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人民幣100,000元。
特此刊登聲明,消除威剛記憶卡影響。
上海負債整合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1日
(化療飲食禁忌原標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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