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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給兒子戴頭盔,導致他重傷身亡
  80後父親被判刑
  兒子5歲生日那天,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讓爸爸帶他到城裡吃一頓肯德基。施某騎著摩托車,帶兒子出發了。可沒料到,這一去,不但沒能實現兒子的心愿,還成了施某心中永遠的傷痛。路上父子倆遭遇車禍,兒子身亡,而受傷的他,因沒給兒子戴頭盔,構成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通訊員 倪棟威
  現代快報記者 李紹富
  摩托車撞上垃圾桶,懷裡的兒子飛了出去
  今年30歲的施某是南通啟東人,有個可愛的兒子,正在上幼兒園大班。去年7月26日晚,施某詢問兒子,第二天就是他5歲的生日,想要什麼生日禮物。兒子說,想要爸爸帶著他,到城裡吃肯德基。
  從自己家到城裡,騎摩托車只要半個多小時。第二天,施某幹了一上午活後,從工地趕回家,騎上摩托車,帶著兒子出發了。不放心兒子坐在后座,施某特地把小家伙抱著坐在自己身前的摩托車油箱上。
  因上午幹活太累,從工地趕回家後,都沒來得及喝一口水,加上天熱,快要到城區時,施某突然感覺眼前一黑,摩托車失去控制,撞上了路邊的垃圾桶,又向前竄去。坐在油箱上的兒子,當即被甩出去好幾米。而施某被仍在行駛的摩托車帶出去很遠,摔倒在路邊,暈了過去。
  醒來後,他顧不得渾身傷痛,沖向一旁的兒子。兒子頭部出血,受傷嚴重,已沒了意識。
  幾分鐘後,民警和急救人員趕到,將父子倆送往附近醫院。施某在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後,康復出院了。而他5歲的兒子,因顱腦受傷嚴重,經搶救無效身亡。
  構成交通肇事罪,父親被判刑
  交警勘查發現,施某自己操作不當,導致事故的發生。這次事故,他負全責。同時,他在騎摩托車時,沒給兒子戴頭盔,屬違規行為,要對兒子的死負責。
  施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審。
  不久前,南通啟東法院審理此案後,認定施某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時,沒有按照操作規範確保安全駕駛,沒給未成年的乘車人戴頭盔,遇緊急情況措施不當,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施某抽泣著說,是自己的疏忽大意害死了兒子,他這一輩子都不安心。
  法院考慮到施某發生事故後,積極搶救傷者,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法定和酌定從輕的量刑情節。2月10日,啟東法院一審宣判,施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孩子發生事故,以下幾種情況家長要被追責
  提醒

  乘騎摩托車

  不戴頭盔
  據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這個案件的警示意義,要大於對罪犯的懲罰意義。現實生活中,不少人騎摩托車外出,自己不戴頭盔,乘車的人也不戴頭盔。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騎摩托車不戴頭盔屬於違法,一旦發生事故,都需要承擔責任。若發生死亡事故,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倒車
  不少家長帶孩子外出,在上車時,喜歡自己先把車子倒出來後,再讓孩子上車。如此一來,一旦倒車時發生意外,站在車子周圍的孩子,就可能被車撞到。國內,因倒車撞到自己孩子的慘劇時有發生。
  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一旦倒車導致孩子被撞死亡的,駕車的父母會被追究交通肇事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開車帶孩子外出,一旦發生事故,導致孩子死亡,如交警認定駕車的父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孩子死亡後,他們也將被以交通肇事罪追責。
  讓孩子坐副駕位置
  不少父母和孩子外出時,習慣把孩子抱到副駕駛位置,認為這樣可以邊開車邊照看孩子。 由於孩子較矮,一旦發生事故,氣囊打開的位置往往在孩子頭頂,非但保護不了孩子,還會造成傷害。其實,兒童最安全的位置是後排中間,因為這裡離每個撞擊點都有一定緩衝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上海市就修改了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得坐在轎車副駕駛位置,一旦出現這樣的行為,發生事故後兒童受傷,家長要被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
  延伸

  開車帶孩子外出

  這些安全環節

  最容易被忽視
  雖然絕大部分父母對孩子的安全問題都很重視,但仍有一些父母帶孩子外出時,忽視一些安全環節,導致慘劇發生。以下是現代快報記者總結的家長最容易忽視的安全環節,提醒開車的父母註意。
  單獨把孩子留在車裡
  很多家長外出辦事時往往將小孩單獨鎖在車內,認為自己辦事時間很短,孩子待在車裡是最安全的。殊不知,這樣非常危險,小孩好玩好動的天性、車內密閉的空間,尤其是夏天會很熱,空氣很沉悶,一旦車子熄火後,空調不運轉,容易引發事故。
  兒童使用成人安全帶
  大部分轎車,安全帶都是根據成人來設計的,普通的車用安全帶一般都不能滿足低齡兒童使用。兒童使用成人的安全帶,一旦發生事故,安全帶容易勒到脖子。而最安全的辦法是,在車內安裝兒童座椅,或把座位墊高後,再讓孩子系安全帶。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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